低保资格取消是否必须给予书面告知?
遂昌法律咨询
2025-04-17
低保资格取消必须给予书面告知。分析: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利的行政决定时,应当书面告知其决定内容、理由及法律依据,并告知其享有的救济途径。低保资格取消属于对公民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决定,因此必须书面告知,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。提醒:若未收到书面告知,或告知内容不明确、不全面,可能表明行政机关程序违法,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并寻求法律救济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看,低保资格取消的告知方式主要包括书面告知和口头告知两种,但根据法律规定,必须采用书面告知。书面告知具有正式性、明确性和可追溯性,能够确保当事人充分了解决定内容并保留证据。选择建议:在面临低保资格取消时,当事人应坚持要求行政机关提供书面告知,并仔细核对告知内容,确保其准确、全面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1.当行政机关决定取消低保资格时,应首先制作书面告知书,明确列明取消决定的内容、理由、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的申诉途径和期限。2.书面告知书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签字,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,确保其法律效力。3.行政机关应将书面告知书送达当事人,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,确保当事人能够收到并了解告知内容。4.若当事人对取消决定有异议,可按照告知书中提供的申诉途径和期限,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5.在整个过程中,当事人应保留好所有与低保资格取消相关的文件和证据,以备不时之需。
上一篇:农民70岁后,申请宅基地可以吗?
下一篇:暂无 了